“草根”创业遭知产侵权获平等保护

                               20150603   A04 :声音综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记者 刘海 通讯员 高卫萍

 

  本报讯  “对各类创新主体,包括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的知识产权和诉权,都要一视同仁、同等保护,不搞厚此薄彼和差别待遇,注重充分调动 ‘草根’ 创新的活力和积极性”,记者昨天从成立只有半年的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获悉,该院正式公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草根”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海知产法院表示,将在诉讼上给予支援。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拥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日益强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知产一庭受理的专利案件中,专利权人为国内企业的占比也达72%。“各类创新主体,包括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的知识产权和诉权,都要一视同仁、同等保护,不搞厚此薄彼和差别待遇。”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吴偕林强调。这是六项原则中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的内容。记者了解到,针对“草根”创业过程中遭遇侵权时取证难问题,法院表示,会根据具体情况降低证明标准,或者举证责任转移; 有些“草根”遭遇侵权后因为涉案价值非常巨大,他们没有经济能力购买侵权产品,对此法院会采取扣押、查封侵权产品的保护措施。

  “专利分布技术领域广,组合专利、关联专利类案件数量明显增多,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举证和技术事实认定的难度。”据知产一庭庭长刘军华透露,一庭负责的专利案件除涉及传统领域如纺织、机械等,涉及高新科技领域如互联网、生物科技、医药比重已达40%。“这些领域所涉信息繁杂、比对认定工作量大、证据难以获取固定、专业性程度高。”

  为切实解决技术事实认定难题,上海知产法院已于今年421日聘请了18位来自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咨询专家。借助“外援”力量办案,技术咨询专家的聘请只是第一步。根据 《意见》规定,该院将建立由技术鉴定、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等组成的四位一体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并对应制定四者参与技术事实查明的案件类型、范围和方式途径。同时,为破解举证难题,《意见》提出,将运用民事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证据规则等,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及时固定证据,对于抗拒证据保全、故意逾期举证、毁损证据、隐匿证据、提交虚假证据、进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追究相应民事或刑事责任。《意见》还针对赔偿额不高和执行难问题,制定了相应的举措。

  “知产法官,特别是资深法官在长期的司法实践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极具价值的知产保护经验,我们将着力发挥司法经验的溢出效应,通过法官进园区活动,不定期组织资深法官到科技创新园区、行业协会开展讲座、培训,提高创新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吴偕林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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