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偕林院长率队赴宝山法院调研

1029下午,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率全体院领导和政治部、办公室、审管办负责人,到宝山区法院调研。宝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彤及该院院领导和政治部、办公室、监察室负责人参加座谈。吴偕林院长一行参观了该院诉讼事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信访接待室、12368工作室、法庭、院史馆、图书馆等,并就司法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作为全市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宝山区法院介绍了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面取得的经验和形成的做法,如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完善审判质量管理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新型审判辅助机制,严格法官业务考核,理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三者作用与关系等。吴偕林院长表示,宝山区法院在试点过程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作为跨行政区划法院的试点单位值得学习借鉴。吴偕林指出,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面临很多共性的问题,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两家法院要加强交流、学习、借鉴,少走弯路,多走快路,把学到的经验吸收、转化为推进深化改革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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