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院组织市委党校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旁听庭审并围绕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进行座谈

4月28日,在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三中院组织市委党校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40余名学员和上海财经大学师生旁听了一起管某诉市社保中心、市人社局不予准许补缴社会保险费回复以及行政复议决定二审案件。该案同时在上海法院网和中国法院网进行了图文直播。庭审结束后,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璩富荣、行政庭负责人和部分法官与党校学员和学校师生分别进行座谈。三中院行政庭负责人、该案审判长简要点评了所旁听案件,介绍了三中院行政管辖范围、人员配置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重点围绕2015年5月1日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诉讼出现的变化和对依法行政、行政机关依法应诉提出的新要求等进行了分析,从促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角度提出建议。璩富荣指出,作为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三中院是司法改革的成果,承担了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任,在行政审判领域更要充分发挥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各位学员旁听庭审后有所收获,并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在互动环节,与会人员就政府机关在依法行政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交流。市委党校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现场教学的一个环节,旁听庭审有助于学员从另一个视角审视日常的行政行为,思考我国法治化进程和法治生态,进一步了解应诉注意事项,从而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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