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走私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显示外贸企业成走私犯罪高发区

20180627   09: 上海   稿件来源:解放日报

  ■本报记者 王闲乐 通讯员 牛贝

  走私犯罪严重扰乱正常的货物进出口管理秩序,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20153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始集中管辖上海地区走私刑事案件。昨天上午,三中院首次公开发布2015年至2017年走私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从20153月开始集中管辖至2017年底,三中院共受理走私刑事案件222件,审结206件。其中,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占73.87%,涉及农产品、酒类物品、香烟、衣帽类物品、名贵手表、珠宝、化妆品、成品油、汽车配件、机械类制品、五金类物品、电子产品等与人们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方方面面;走私珍贵动物、动物制品案占12.61%,主要涉及象牙及其制品、穿山甲鳞片、犀牛角、乌龟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主要涉及沉香等国家规定的珍贵植物以及有毒有害食品等;走私废物案主要涉及废布、塑料垃圾等。

  从涉案人员上看,走私普通货物案中以单位犯罪居多,其中外贸类企业占走私普通货物案件数的75%。涉案的441名被告人中,年龄主要分布在3050岁,占总数的72.1%;文化程度普遍较高,大专以上学历有258人,占总数的58.5%,高中学历109人,占总数的24.7%,初中以下学历74人,占总数的16.8%。高达88.2%的被告人具有自首、坦白情节,能在宣判前积极预缴罚金,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为准确打击和有效预防走私犯罪,白皮书着眼社会公众、外贸企业、货代企业等市场主体,列出几种涉嫌走私犯罪的典型行为。白皮书指出,过境货物、物品具有特殊性,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此类物品原则上免予征税。但这不代表过境货物、物品不需要申报。

  2016年,朴某某从韩国飞抵浦东国际机场,入境时走的是无申报通道。然而,海关在其随身携带的行李箱内发现若干奢侈品,偷逃应缴税额共40余万元。经查明,朴某某所携带的物品均系其在韩国购买后自己使用及赠送亲友,与走私案件有明显区别,最终法院判处其免予刑事处罚。三中院刑庭副庭长顾军伟说:“一般来说,不具有导游、航空公司职员等特殊身份的,未藏匿伪装,物品系自用或馈赠亲友的,不能证明有走私牟利行为的,以行政处罚为主,不轻易启动刑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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