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活动仍然频发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今天(21)首次发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根据案件数量来看,当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活动仍然频发,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比例最高,占40%。请听本台记者程琳发来的报道:

白皮书显示,三年来,上海三中院共受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83件,其中一审案件17件,二审案件66件,共结案70件。上海三中院院长陈亚娟表示,罪名集中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比例最高,占40.96%。生产、销售假药罪占34.94%。涉案食品药品种类繁多,食品种类包括饮用水、食盐、奶粉、糖果、牛肉、黄酒、白酒、啤酒、葡萄酒、保健品等,药品种类包括麻醉剂、美白针剂、肉毒素、疫苗等。】

在法院审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中,一些不法商贩为了提升口感吸引顾客,会在火锅、小龙虾以及熟食等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还有在豆制品中添加非法物质。上海三中院刑庭副庭长顾军伟说,对于这些案件都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加以定罪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刑期达到死刑。这类案件一般不适用缓刑。

【在案件中发现,除了添加罂粟壳,还有几类比较突出。第一是里面含有吊白块,豆制类食品中吊白块这种物质是一种强烈致癌物,用于漂白和加强食物韧性。还发现食物中含有瘦肉精;第三类是发泡类食物中添加双氧水、甲醛,双氧水发泡鸡爪、鱿鱼等。】

        当前,药品网上销售日益增多,有很多打着代购旗号的小店,公开售卖国外的药品,这种销售行为应如何定性,是否涉及违法犯罪?上海三中院审理的龚某等销售假药案,被告人在淘宝网上开设网店,销售日本产眼药水、洗眼液、镇痛贴等药品,这些药品均是从日本进口没取得进口批文。顾军伟说,销售此类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构成销售假药罪。

【实体店售假药案件数量在萎缩,网上售假情况多发。这些案件比较明显的特点一类是未经批准的国外药品,二是纯粹的假药。药品在网上网下的销售,都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取得经营许可证和药品进口批准文号,特别是网上售卖的国外药品。如果未经合法的进口,进入我国销售都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查实都有可能构成销售假药罪。】

  另外,近年来出现的,以低档国产奶粉冒充高档进口奶粉、回收知名品牌啤酒瓶后贴牌生产其他品牌等新型作案手段,具有较高的隐蔽性,也增加了查证和打击犯罪的难度。陈亚娟表示,鉴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对于判处缓刑的被告人一律依法宣告禁止令。

【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药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同时加大罚金的处罚力度,不让适用非监禁刑的被告人在经济上“占便宜”。】

以上由东广记者程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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