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上海5名工人参与制造逾万支假冒名牌洁面膏获刑

2018-09-20来源:中青在线作者:王烨捷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烨捷)知名的欧莱雅护肤品被几名工人在一个小作坊中“仿制”出来,1.2万余支假欧莱雅洁面膏险些流入市场。尽管并非作坊老板,5名工人也因为在知情情况下,参与制作假货而被判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欧莱雅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作出了驳回原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20172月起,朱军(另案处理)在浦东新区租用一栋厂房,在未经“L'OREAL欧莱雅”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先后招募被告人吴天、邓义、朱青、杜峰、吴浩等人,生产、灌装假冒“L'OREAL欧莱雅”品牌的洁面膏等产品。

    2017615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在上述制假地点查获假冒“L'OREAL欧莱雅”注册商标的男士劲能深层净化洁面膏6276支、男士控油炭爽冰感洁面膏2340支、男士控油炭爽抗黑头洁面膏3996支等物品,并当场抓获吴天等5人。经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鉴别,上述被查获的化妆品均系假冒“L'OREAL欧莱雅”注册商标的商品。因涉案化妆品无标价,也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经浦东新区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上述商品共计价值325万余元。

    据此,一审法院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天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五万元;被告人邓义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罚金四万元;被告人朱青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四万元;被告人杜峰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六万元;被告人吴浩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四万元;扣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包装软管、包装盒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5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他们认为被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本案查扣的商品并没有流入市场,未造成实质上的危害结果,社会危害性较小,且5人均为普通打工者,只是听从老板安排工作,主观恶性较小。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邓义到案后供述,称自己知道涉案化妆品是假冒商品,灌装包装好的化妆品包装盒上注明产地为苏州,而实际并非如此,且平时员工在闲聊时都清楚,使用这种化妆品会产生不好的后果;朱青曾供述,其工作的工厂就负责生产假冒的欧莱雅品牌化妆品,没看到过相关的授权证明,并且认为欧莱雅公司不可能找一个小厂加工化妆品,所以感觉这些化妆品是假冒的;杜峰曾供述,其和厂内员工都知道生产的是假冒化妆品,因为这个工厂就是一个小作坊,且包装盒上的生产地址与实际厂址不符。从相关被告人的供述中,已能证明5名被告人明知生产加工的化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法院认定,吴天、邓义、朱青、杜峰、吴浩受他人指使,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数额达325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邓义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假释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5名被告人为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均为从犯,到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终审裁定。

    (文中被告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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