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上海三中院宣判3起走私废物案 7人获刑

 

中青在线王烨捷 2018-09-28 10:00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烨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日前对3起走私废物案作出公开宣判,四家公司分别被判处5万元至30万元罚金,七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

20159月,被告单位米泰公司实际经营负责人陈某(在逃)伙同被告人薛某、黄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铜污泥系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的情况下,通过薛某联系外商组织货源后,安排米泰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张某制作虚假报关单证,并交由黄某负责报关和国内运输,将138.66吨铜污泥伪报成铜矿砂向海关申报进口。

201510月,陈某自行联系韩国外商购买固体废物铁渣后,伙同黄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铁渣系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的情况下,仍采用伪报品名的方式将163.2吨铁渣伪报成生铁颗粒向海关申报进口。经鉴定,上述二票涉案货物均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

上海三中院以走私废物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米泰公司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扣押在案的走私废物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等予以没收,走私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0159月至20172月间,被告单位万绿公司总经理、被告人张某为谋取非法利益,经与被告人程某商议后,由张某联系日本外商采购进口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等事宜,由程某负责联系被告单位御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鲁某以及被告单位恒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金某等人借用《许可证》,并用于向海关申报进口。上述货物入关后,由程某负责运送至张某指定的加工厂。经审查,被告单位万绿公司采取上述方式进口涉案固体废物共计899.99吨,其中,万绿公司以御辰公司名义进口涉案固体废物共计604余吨;以恒佑公司名义进口涉案固体废物共计240余吨。

上海三中院最终以走私废物罪分别判处三家公司五万至二十五万元罚金;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四万元;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扣押在案的走私废物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等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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