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四项举措稳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

20159月起,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在全市法院率先探索实行诉讼材料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推行在审案件诉讼材料即时扫描、网上即时查阅制度,既便于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又满足当事人的查阅需求,也为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打下了良好基础。截至今年9月底,已扫描案件材料2,428,669页,生成电子卷宗12,029件(宗)。今年19月,三中院案件即时扫描率为158.67%,知产法院案件即时扫描率为166.64%,铁路中院案件即时扫描率为111.76%,位列全市法院前三位。主要做法:一是实行集中扫描、提高扫描效率。分别设立立案扫描专窗和扫描室数字化信息采集点,落实扫描公司专人负责扫描、校对并及时上传至系统。当事人在立案阶段提交的材料,由立案扫描专窗进行扫描;审理阶段所形成的诉讼材料,安排专人从审判庭送扫描室集中扫描。二是实现扫描全覆盖、应用全流程。立案阶段对全部案件的所有材料,要求最迟在立案次日扫描完成并上传至审判管理系统;审理阶段送扫的材料要求当天扫描并上传,实现受理案件即时扫描的全覆盖。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开展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培训、智审系统操作培训,推动网上阅卷、网上评议、网上制作法律文书的全流程网上办案。三是实现律师远程阅卷。对即时扫描生成的案卷材料,借助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向案件代理律师进行开放,经过案件承办法官批准之后,就可随时随地查阅相关案件电子卷宗材料,便利律师参加诉讼,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四是探索上诉案件移送电子卷宗。与浦东法院建立行政上诉案件只在审判管理系统内移送一审电子卷宗的做法,二审法官仅查阅电子卷宗材料办案,切实减少了纸质卷宗移送的风险和交接环节,打通了上下级法院间电子卷宗的流转环节,提高了电子卷宗的实际使用率。

阅读次数: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