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中院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成立后成功化解首起案件

日前,上海三中院在审理一起居转户申请不予办理纠纷上诉案中,首次委托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调处委员主持诉中调解,经组织当事人双方调处后发现,上诉人冯某某居住证满期后可以重新提交本市户籍办理申请,本案行政争议有望得到解决。在调处委员、主审法官引导和释明下,上诉人冯某某重新向被上诉人市人保局提交居转户申请及相关材料,调处中双方就审核期限、新行政行为的权利救济途径等予以明确。调处完毕后,上诉人当庭表示通过调处自己的诉讼目的已经达到,自愿撤回本案上诉。本案系上海三中院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自今年929日成立后,首次根据本院制定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工作规则》在诉中委派调处中心调处委员主持调解且成功协调化解的案件,充分发挥了调处程序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行政争议稳妥解决,促进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上海三中院将继续立足协调化解与依法裁判有机结合,借力调处中心新平台,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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