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每日电讯》:上海成立破产法庭处置“僵尸企业”

 

                       ( 2019-02-14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经济·民生

 

  上海法院的专门破产审判机构——上海破产法庭于1日正式成立。上海破产法庭的设立,旨在更好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积极稳妥地处置“僵尸企业”,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上海破产法庭管辖上海市辖区内区以上(含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上海金融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破产案件除外)、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上海破产法庭将紧紧围绕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促进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困境企业救治的任务,依法开展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强债权人权益保护,优化市场资源配置,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发挥积极作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潘云波表示,上海破产法庭的设立,标志着上海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不断迈向深入,上海法院破产专业化审判将进一步提速、提质。

  潘云波说,上海法院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国家战略和上海工作大局,来谋划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既要推动化解产能过剩,又要完善市场退出和挽救机制。同时,坚持市场化导向,运用法治方式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配套协调、利益均衡的破产市场机制建设。

  上海破产法庭设立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三中院副院长璩富荣表示,上海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有很好的基础,上海市三中院是全国跨行政区划法院的改革试点单位,2017年以来上海市三中院已经开展了部分破产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相关试点工作,共受理破产案件1,破产衍生诉讼10件。此次破产审判的进一步集中管辖,是完善跨行政区划案件管辖体系的重要一步。

  据悉,上海破产法庭的筹备工作从201812月开始。上海市三中院为上海破产法庭专门开辟了诉讼服务中心,与其他案件的立案咨询相对分离,以更好地集约化办理案件。同时,上海市三中院在上海破产法庭的案件管辖范围确定后,第一时间印制了上海破产法庭诉讼指南,包括案件管辖范围、申请破产指南、申请强制清算指南以及廉政告知书等,放置在诉讼服务中心显著位置,以便当事人取阅。

  目前,上海市高院正在开发统一的破产审判大数据管理平台,旨在服务保障破产审判工作,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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