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治报:销售假冒“安佳”品牌奶酪2900余箱 上海三中院:构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见习记者  张叶荷

通讯员  张文姣

本报讯  为了获取利益,赵某将脑筋打到了“制假”上,从别的公司定制“安佳”品牌奶酪的外包装纸箱,装入从非正规渠道购得的奶酪,就此,“安佳”品牌奶酪就开始对外出售了。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作出终审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46个月,并处罚金48万元。

20159月,被告人赵某以其母亲蒋某某等人名义投资设立上海某贸易公司,从事预包装食品批发经营,赵某实际控制并负责该公司经营活动。20174月,被告人赵某向上海某包装制品公司提供印刷图样电子模版,从该公司订制了3479套“安佳”品牌奶酪的外包装纸箱,支付货款20874元。20174月底和20183月初,被告人赵某在向上海某塑料制品公司提供印刷图样照片、电子模版及虚假采购合同等后,分两次从该公司订制印有“安佳”商标标识的奶酪内包装塑料袋共计36840个,共支付货款13528.4元。

此后,被告人赵某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将自己从非正规渠道购得的奶酪,使用上述订购的“安佳”品牌的内外包装进行重新包装,存放于以上海某贸易公司名义租赁的位于本市龙漕路的一处低温物流冷冻仓库内。2018320日,被告人赵某指使其父亲赵某某化名“胡正”,在上述冷冻仓库内将使用“安佳”品牌重新包装后的“安佳再制切达干酪”销售给高某某,共计2918箱,并当场收取货款95.5万元。

2018917日,被告人赵某被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48万元。赵某不服,提出上诉。

上海三中院经审理查明,恒天然公司“安佳”商标有效期自2017528日至2027527日。被告人赵某供述,其自201712月开始从市场上陆续购进奶酪,每次几十到一百箱不等,最早一批是20174月生产的,其便以这个日期为依据统一在奶酪上打印生产日期。在订制好内外包装后,其对存放在冷库里的奶酪进行重新包装。有时候被人退货,就直接在冷藏车上重新包装,之后将这些奶酪卖给客户。

结合此类制假犯罪的作案手法以及涉案产品达2900余箱共计2.9万余袋的庞大数量,可以判定,赵某在“安佳”商标有效期内,持续对涉案奶酪进行重新包装并最终销售给了客户,故应认定赵某既实施了商标贴附等使用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又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依法应认定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综上,上海三中院认为,赵某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95万余元,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应予惩处。

 

阅读次数: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