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上海宠物店主非法买卖薮猫获刑 “网红猫”属濒危野生动物 

 作者:通讯员张文姣 冀东方   时间:2020-12-10   字体【  

本报讯(通讯员张文姣 冀东方) 薮猫,别名非洲薮猫。它们的“招风耳”极具喜感,一双大长腿堪称“喵星人”之最,这也让它们成为宠物贸易的焦点。但是,薮猫并非家养宠物猫,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以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在我国参照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管理。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交易薮猫的案件并当庭作出一审宣判,这是该院实行环境资源“三合一”审理后的首例涉及珍贵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张某某和沈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缓刑16个月和有期徒刑13个月、缓刑13个月,均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法院依法判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张某某、沈某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7500元。

案情简介:

20184月,被告人沈某、张某某共同开设一家宠物用品店。同年56日,两被告人共同商议,通过微信从微信名为“一个好脾气姑娘”(另案处理)处以人民币8万元的价格收购一只薮猫,后因饲养不善导致该薮猫意外死亡。之后,又于同月26日以8.8万元的价格从该卖家处收购第二只薮猫。同月30日,通过微信从微信名为“A大宝姐姐”(另案处理)处以6.8万元的价格收购第三只薮猫。后被告人沈某、张某某委托“A大宝姐姐”为其寻找购买薮猫的买家,经“A大宝姐姐”联系其他买家出售未果,2019125日两被告人以5万元的价格将第三只薮猫出售给“A大宝姐姐”。

2020219日,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在沈某、张某某开设的宠物用品店内当场查获第二只薮猫。经上海野生动植物物种鉴定中心和上海市林业总站认定,被告人张某某、沈某非法收购的三只哺乳动物物种均为薮猫,参照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管理。被扣押的薮猫现已被侦查机关移交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事务中心依法处理。同日,被告人沈某经通知后至侦查机关接受调查,被告人张某某被侦查机关抓获,两被告人到案后均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庭审中,专家辅助人出庭表示,薮猫是哺乳类猫科动物,主要分布于非洲,并非一般理解的家养宠物猫,而是与老虎、狮子、豹同科的野生大猫,在生态链中有比较重要的位置,处于食物链顶端,是保护级别较高的物种,应考虑其调控生态系统平衡以及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质量的作用。薮猫虽然是外来物种,但生态环境无国界,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应当秉持生态环境资源全球一体化保护的理念,坚持生态环境、生物资源的公共属性。

上海三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沈某明知薮猫系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仍予以非法收购并出售,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沈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两被告人认罪认罚,庭前积极预缴罚金。综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被告人张某某、沈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官释法:

薮猫作为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除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内在不可估量的生态、科研、社会、遗传资源等价值,有公共利益属性。我国是该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有履行国际公约、共同保护地球生态资源的责任。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被告人张某某和沈某的行为导致一只薮猫死亡,造成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的后果,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上海三中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并在宣判后当庭对两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案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两被告在庭审中向社会公开道歉,并在庭前全额缴纳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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