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中院开庭审理一起不动产登记上诉案 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出庭应诉

2020年1125日下午,上海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当事人马某诉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要求撤销房地产权登记案,该局局长宋唯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在法庭辩论阶段综合发表了辩论意见。这是该局开展的一次出庭应诉、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来自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市各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以及临港新片区企业服务专区的40余名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代表通过视频实时旁听了该案庭审。该案庭审同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同步直播。

庭审中,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详细周密调查并充分听取了各方的意见,整个庭审过程简明流畅。庭审结束后,讲评嘉宾对案件进行了讲评,在对庭审充分肯定和案件争议焦点剖析的基础上,就案件引发的问题,从登记申请材料证据采集固定与技术保障、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审查义务与标准、不动产登记案件法定起诉期限法律规定与具体适用等方面进行了点评和深入交流。宋唯局长表示,此次庭审严谨有序、公正透明,对于进一步促进登记机构依法履职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将继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上海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璩富荣指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对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提升人民群众认可度、保障法律公正权威性具有重大意义。希望通过“三合一”活动,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程序和证据意识,关注行政行为合理性,提升不动产登记程序和实体公正度,切实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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