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中院与市检三分院会签法律监督合作意见共同打击破产“逃废债”

2021年1115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打击办理破产程序中的“逃废债”等违法行为,上海三中院和市检三分院共同签署《关于加强破产程序中打击“逃废债”法律监督的合作意见》(以下简称《合作意见》)。上海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亚娟,市检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燕平出席签约仪式,上海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俞秋玮,市检三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谈信友分别代表双方签字。

陈亚娟院长表示,《合作意见》的签订建立了在破产程序中法检合力打击“逃废债”的工作机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针对性,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合作意见》的实施过程中,要努力形成典型案例,成为工作创新的成果。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法检双方继续加强合作,相互支持和配合,共同打击“逃废债”,维护好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徐燕平检察长表示,《合作意见》的签订对于保障企业破产法的正确实施和相关权利人的利益,以及改善营商环境意义重大。希望双方在联合打击破产“逃废债”的过程中取得丰富成果,争取为全国创造好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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