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中院与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崇明区法院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6月4日,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转化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实行动,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高质量发展,上海三中院、上海市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崇明区法院共建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揭牌成立。上海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明,崇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闻波,上海市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钮栋梁出席,三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等30余人参加活动。

三家共建单位签署了《关于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各家单位在生态环境司法、生物资源保护及科研方面的职能优势,通过环境资源司法跨级联动、自然科学与司法实务跨界融合,共同打造集野生鸟类保护、栖息地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法治教育宣传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发挥引领生态环境保护的示范效应,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此外,三家单位还在保护基地设置巡回审判点,并为鸟类及栖息地司法保护倡议书揭牌,号召每位到访游客树立法治意识,共护鸟类栖息,共同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钟明副院长指出,当前,上海三中院与崇明区法院在共筑生态保护司法屏障、创新生态环境修复模式、构建跨区域跨部门协作体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今后也将把东滩保护区巡回审判点作为继续积极服务“双碳”战略、实现生态司法保护升级的新起点,将司法审判职能延伸至生态保护第一线,依托生态修复的“实践站”不断创新替代性修复机制,并同步建成连接跨区域、跨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公众的“桥梁”,将司法实践转化为公众参与的公开课。

此前,钟明副院长率队赴崇明区考察了基层生态环境建设及陈家镇人民法庭环资审判工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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