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刘贵祥一行到上海破产法庭调研

820日下午,最高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和最高法院民二庭相关负责人一行到上海破产法庭考察调研。,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萌陪同考察,上海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亚娟,党组成员、副院长、上海破产法庭庭长俞秋玮,市高院商事审判庭(破产审判庭)主要负责人,上铁法院分管院长及上海破产法庭全体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刘贵祥专委一行实地查看了上海破产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庭和办公环境,现场观摩了上海破产审判大数据系统演示介绍,听取了高院和上海破产法庭工作汇报。最高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对大数据系统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上海破产法庭围绕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和破产法实施效果,进一步设计充实大数据项目,解决破产审判数据抓取问题,并注重与最高法院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平台相衔接;在简易审等多方面积极先行先试,为破产法修订积累提供实践经验。刘贵祥专委指出,成立破产法庭是服务国家战略的需要,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上海破产法庭成立半年来,在上海高院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大数据系统建设、人员调配和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建设发展思路和工作规划清晰,符合中央精神及最高法院要求,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上海破产审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加大执转破工作力度,充分运用简易审程序,高效快速清理“僵尸”企业,及时清除市场信用垃圾;抓好典型重整案件审理,积极挽救有再生价值的危困企业,充分体现破产制度价值,促进营商环境评估体系指标显著提升。二要进一步积累府院联动成效,契合上海作为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城市地位的有利条件,密切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在难点痛点问题上先行先试,力争形成上海模式,为以点带面推动全国工作发挥示范作用。三要进一步充实整合力量,做大做强上海破产法庭,以充分发挥适应市场化以及与上海城市功能相匹配的破产审判职能,成为全国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的示范点。上海破产法庭将及时组织全庭学习,切实贯彻落实最高法院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规划,加快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