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中院院长带头采用在线庭审 环境污染行政诉讼当事人主动撤诉

 
 
 

2020213日下午,上海三中院对一起不服环保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庭审。该院院长陈亚娟担任审判长,与行政庭庭长张文忠、民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姚佐莲组成合议庭。各方当事人均在线参加诉讼,经在线法律释明沟通,上诉人当庭申请撤诉,该起环保行政争议案件妥善化解。

工业废水未经预处理排向黄浦江:被依法处罚

20181010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局)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某工具厂将工业废水未经预处理排放至污水厂后排向黄浦江。经立案调查并依法举行听证,20181210日,市生态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该工具厂未按照规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石油类物质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依法决定责令该工具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45万元。该工具厂不服,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作出维持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该工具厂仍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该工具厂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工具厂遂向上海三中院提出上诉。

互联网在线审理:安全高效还不减权

当下,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防控关键期,如何做到防控疫情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在这起不服环保行政处罚案中,合议庭经联系各方当事人同意,将原庭审安排改为互联网在线审理。市司法局刘平一级巡视员、市生态局吴启洲副局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线上出庭应诉,上诉人的代理律师在南京家中在线参加诉讼。经合议庭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上诉人表示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当庭申请撤回上诉,法庭当庭裁定准予撤诉,案件争议得以妥善化解。

疫情发生以来,上海三中院大力推进在线诉讼服务和在线庭审,从23日到213日,开展互联网在线庭审和在线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19场,既方便了当事人、保障了诉讼权利,也有效维护了各方参与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庭审过程中,全程声音和画面实时同步、传输稳定,庭审笔录经语音转换系统同步生成供当事人阅看。庭审结束后,上诉人、被上诉人线上阅签庭审笔录,满足了当事人与线下庭审一样的司法需求。

上海三中院院长陈亚娟表示,“上海三中院在以最严的要求和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不放松执法办案要求,不降低诉讼服务水平,通过在线诉讼的方式,既方便了当事人、保障了诉讼权利,也有效维护了各方参与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对行政案件来讲,也能通过更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行政争议实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