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中院化解一起网购合同纠纷案

 
 

318日下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各方当事人通过“云间”在线庭审系统,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该平台在线签署调解协议。2019626日,王某在盛某经营的网上店铺购买了10瓶商品名称为“特价 日本武士威士忌750ml 日本原装进口余市限量礼盒装”,并向盛某支付5,500元。王某发现盛某所售的该境外食品因无相关报关单据及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手续,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一审法院认定盛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判决其承担价款十倍的赔偿责任。收到一审判决后,盛某提起上诉。上海三中院于20201月受理了本案,后因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双方当事人均无法在原定时间至法院参加开庭审理,主审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取消原定庭审。在沟通过程中,经过主审法官的耐心释法,上诉人盛某意识到自身经营食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导致所销售的进口食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故盛某提出,希望能在法院的主持下与被上诉人王某达成和解,尽快化解纠纷。主审法官遂与被上诉人王某电话联系,并与双方多次沟通确认赔偿款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问题,最后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318日下午,双方当事人按照法院通知要求,通过手机准时登陆“云间”在线庭审系统,实现了与法庭的连线。经法官助理核对身份后,主审法官再次与双方当事人确认了调解协议的内容,双方均表示认可。主审法官明确告知电子签章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不可否认性,调解协议在双方签名后即生效,上诉人盛某和被上诉人王某随即通过系统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化解,既依法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又提高了经营者对于保障食品安全的意识,促进其合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

疫情发生后,上海三中院民事审判工作实现谈话、接待全部在线开展,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案件审判工作两不误,在战“疫”期间保证公平正义不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