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出席行政争议多元调解联合中心成立活动

 
 
 
 
 

59日,由上海市司法局和上海一、二、三中院共同设立的行政争议多元调解联合中心正式成立。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上海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亚娟,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斌等领导出席成立活动。三家中院与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共同签署《关于成立行政争议多元调解联合中心的框架协议》。各区司法局及部分基层法院负责同志、上海三级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调解员代表参加成立仪式。

刘晓云院长指出,联合中心整合了法院诉调对接、司法行政机关非诉调解等多方力量,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两个一站式”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制度探索方面具有积极创新价值。就做好联合中心工作,刘晓云院长要求:一是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解决。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化解矛盾作为开展调处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充分运用法、理、情,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和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二是以更优的服务和效能,进一步提升源头治理能力。要认真落实框架协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联动化解、互动衔接等工作机制,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确保行政争议在诉前有序流转、高效解决。三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按照统一受理、分段梳理、限期处理的模式,通过委派调处、特邀调处、诉调对接、案件分流等方式,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协调、协作、协商的新机制。探索“互联网+”新模式,实现行政争议线上化解常态化。

联合中心的成立是上海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市委相关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下构建新型诉调对接模式的重要探索,对于实现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城市治理现代化具有积极意义。对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且争议可以调处的诉讼案件,法院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当事人意愿,于立案前委托联合中心,从调解员名录中选派调解员依法进行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