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绿色条款实施与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论坛顺利召开

 
 
 
 
 
 

1122日,由上海三中院与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共同主办的“民法典绿色条款实施与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论坛暨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2020年年会”顺利召开。上海市高院副院长陈昶、上海三中院院长陈亚娟、副院长俞秋玮等出席。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长三角地区相关法院、检察院、环保厅(局)等实务部门及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河海大学、同济大学等1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出席会议。为做好疫情防控,此次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共有100余人在现场参会,另有8000余人通过互联网直播在线参加了会议。

会上,13位来自实务及理论研究部门的代表围绕环境立法保护的有关情况、环资案件“三合一”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的司法实践、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及长三角跨域协作的经验成果、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以及环境法领域最新科研动态等主题发表了主旨演讲。

市高院陈昶副院长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上海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念,积极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环境资源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此次论坛以民法典绿色条款的实施与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为主题,聚焦了当前环境法理论与实务界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希望通过研讨能碰撞出新的思想火花,集聚各方智慧,更好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的生态环境法治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陈亚娟院长指出,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提升环境司法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健全机制建设,加强研究契合环境资源案件特点的审判、执行的思路和方式,用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反哺理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和美好生活的期待,更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