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院开庭审理第一案取得良好效果

 

 

 

 

    325日下午,三中院开庭审理原告上海泰瑞物业发展公司诉上海市人民政府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一案,并当庭作出裁判,驳回原告要求撤销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的诉讼请求。这是三中院成立以来开庭审理的第一案。院长吴偕林担任审判长,与副院长璩富荣、行政庭庭长张文忠组成合议庭。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作为被告一方代理人出庭应诉。案件通过上海电视台法治天地频道、中国法院手机电视和新民网进行直播,庭审结束后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案件审理情况和三中院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中央和本市近20家媒体进行集中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