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院与上海财经大学签订合作协议

 

 

 

 

 

 
 
 
 

712日,上海三中院与上海财经大学签订合作协议书。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法学院副院长宋晓燕以及三中院院长王秋良、副院长黎淑兰等出席签约仪式并座谈。黎淑兰副院长主持活动,并与郑少华教授代表双方签订协议书。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在案例课题调研、学生实践基地、相互开设讲座、联合开展研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郑少华教授在讲话中指出,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海财经大学有法学和其他经济类专业的理论研究优势,在食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海关税收、知识产权等方面与三中院、知产法院有很高的专业契合度,双方有非常大的合作空间。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助于推动上海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和学生培养,共同服务上海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王秋良院长表示,签订合作协议是双方加强合作的新起点。要充分利用双方资源,尤其是三中院要利用好上海财经大学丰富的教学和理论研究资源,围绕跨行政区划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更好落实中央顶层设计要求,形成试点实践样本。要充分结合双方特点,形成特色合作内容和项目,在服务上海自贸区建设、科创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寻找合作点,在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中寻找合作点。王秋良院长强调,要抓好协议的落实,制定近期、中期合作目标,实质性推进合作项目的落地见效,形成高质量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