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院召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座谈会

 
 
 
 
 
 
 

925日下午,三中院召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座谈会。党组成员、副院长麦珏,审委会专职委员陈惠珍,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10家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公证机构相关人员出席会议。会议通报了三中院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情况,2家调解组织代表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就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实践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做了充分探讨和交流。麦珏副院长对调解组织等机构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多元化解纠纷中的作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推进矛盾化解工作。二要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调解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开展。要规范操作流程,做到合理引导与当事人意思自治相结合,规范调解流程与规范法院自身工作操作流程并重。三要积极运用在线调解平台,探索多种形式的调解。要用好高院相关平台,对有条件的调解机构做好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调解效率。四要充分发挥诉讼费的杠杆作用,在现行减免诉讼费的基础上再进行大胆尝试,进一步促进诉调对接。五要积极探索开展二审案件调解工作,促进繁简分流,在现有案源中积极拓展可进入委托调解的案件。六要内外合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要加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以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加强对参与诉前调解社会组织的管理和评估,加强经费保障,支持有关组织按照市场化运作,根据当事人的需求提供纠纷解决服务并适量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