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中院对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采取司法拘留七天的强制措施

 

65日,上海三中院对在执行中拒不申报财产的一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实施司法拘留,这是三中院首次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上海三中院在执行农远快申请执行上海基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基客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两次告知被执行人应当向法院申报公司财产,而被执行人基客公司始终拒不申报。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我院依法传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到法院,宣布实施司法拘留七天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