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中院对接新管辖四家监狱的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工作

 
 
 

1211日至1221日,为了做好刑罚变更执行案件管辖调整的衔接准备工作,上海三中院审监庭、法警支队和办公室信息技术部门工作人员,分别赴军天湖监狱、白茅岭监狱、四岔河监狱、吴家洼监狱和军天湖检察院、四岔河检察院,与相关单位进行工作对接。通过与各监狱、检察院进行座谈交流,围绕案件管辖调整后的组织人员对接、办案理念对接、工作流程对接、技术保障对接、规章制度对接等内容,达成六点共识:一是正确处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法律、司法解释的关系,区别不同对象,切实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有效发挥减刑、假释对罪犯改造的激励作用,确保裁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完善工作流程,在办案工作中不断磨合完善,切实做好公示反馈工作,确保狱内公示反馈落到实处;三是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法院、检察院、监狱三方要互相配合,对实务中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工作新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机关的支持,开展行之有效的试点工作,形成资源共用、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良好格局;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法院、检察院、监狱三方应进一步加强沟通与交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解决问题、总结经验、达成共识,积极稳妥、有序高效推进管辖调整后的案件审理工作,不断提高减刑假释案件质量和效率;五是完善远程法庭技术保障,进一步完善法庭配置,提升远程示证等功能;六是开展狱警庭审保障培训,通过授课和实训演练,提升远程开庭狱警押解、值庭规范化、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