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三中院召开首次专业法官会议,就一起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进行专题讨论。此次专业法官会议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及本院制定的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进行,是三中院完善合议庭法官责任制的重要平台,也是三中院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此次专业法官会议体现了三大特点:1.会议流程规范化。会议首先由案件主审法官阐述案情、争议焦点、合议庭评议意见以及专题讨论问题相关内容,再由合议庭其他成员分别对案件的处理、理由及法律问题作补充说明。2.会议讨论专业化。此次会议由行政庭全体法官参与讨论、吴偕林院长作为行政专业法官全程参加此次会议,法官助理全程进行会议记录。合议庭之外的其他专业法官在听取了合议庭汇报后,结合案件及讨论问题深度发表个人观点。3.会议纪要参考化。案件中涉及的疑难法律问题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后,形成书面的专业法官会议纪要,作为合议庭裁判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