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下午,三中院与市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举行“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签约暨工作座谈会。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王志雄,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秋良,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茆荣华等出席。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倪春南主持会议。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璩富荣与市工商联秘书长、市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杨茜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分别介绍了三中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进情况和市工商联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实践情况。王秋良院长对市工商联、市高院及各界同仁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双方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上有所创新和收获,创造出一些实践样本;同时也希望发挥双方专业背景优势,资源共享,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共同研究探索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双赢,结下累累硕果。茆荣华副院长指出,推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既要扩大各类社会调解组织的参与面,也要依托专业优势,充分发挥专业组织在化解纠纷中的作用;要加强沟通协作,落实好合作协议内容,配套措施跟上,按照相关的规则开展调解工作,使更多纠纷能够通过人民调解这个方式去解决,提高调解的规范性、有效性。王志雄主席强调,多元化解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必要途径之一,目前法院承担着大量纠纷化解工作,任务比较重。在探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要调动多方资源,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注重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三中院、知产法院的案件特殊,工商联有这方面的资源,希望在更多的案件类型领域开展合作,发挥专业调解优势,在双方合作协议框架内加强配合、加强创新。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黎淑兰,高院立案庭负责人,三中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市工商联调委会有关专家参加了座谈会,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