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秋良院长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并当庭宣判

522日下午,三中院院长王秋良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叶某某不服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上诉一案本案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被上诉人普陀交警支队支队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普陀交警支队20余名干警旁听。该案的争议焦点是在直行车道仅有地面直行导向箭头,无其他辅助道路交通标志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右转是否构成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庭前,合议庭成员赴事发地点查勘现场以核实案情。庭审中,充分听取双方意见,通过大屏幕演示了双方提交的照片、执法视频等证据。庭审过程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张弛有度,规范高效。经审查,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均不能成立,合议庭当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出庭应诉的普陀交警支队支队长表示,上诉人的建议和监督可以敦促执法部门改进管理,本次庭审是很好的教育机会,有利于促进执法者规范执法和群众知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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