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院以五项机制促进适法统一

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结合自身特殊类型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的特点,认真履行促进适法统一和法律有效实施的职责。为此,三中院立足本院实际,建立完善五项机制努力探索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的有效路径。一是通过通报讲评机制促进上下级法院适法统一。针对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管辖的行政案件、知产案件、刑事案件以及涉铁路案件等覆盖面大的特殊情况,在高院的指导下,通过季度例会、专题会议等形式,通报案件审理中的问题,提出适法统一的意见。建立改判发回案件个案通报机制,向一审法院详细通报改发理由。二是通过研判指导机制促进业务条线适法统一。内部通过专业法官会议,研判疑难法律问题,统一裁判思路和观点;上下级法院业务条线之间,建立信息沟通反馈渠道,及时组织研判法律适用问题;发布典型案例、常见案例,引导下级法院规范法律适用。三是通过内部协作机制促进跨部门适法统一。结合知产法院与三中院合署办公的特点,对于三中院管辖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和知产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跨部门组成合议庭,确保同类案件裁判理念、思路和裁量尺度上的统一。四是通过工作衔接机制促进公检法刑事案件适法统一。根据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与侦查和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和配合,联合出台类案证据审查判断指引和特殊类型案件规范法律适用的意见,先后制定了《走私刑事案件证据审查判断指引》《关于旅客携带应税行李物品入境案件的处理意见》等多个指导性规范,将法庭对证据的审查判断理念和标准向侦查和起诉延伸。五是通过智能辅助机制促进全流程适法统一。根据高院的统筹安排,结合自身案件管辖特点,对计算机软件合同纠纷、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走私犯罪、政府信息公开等案件,加快开发类案审理模块,规范案件流程和法律适用,促进适法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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