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院率先实现历史裁判文书全文识别及录入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于20171231日前完成全部库藏档案的数字化处理有条件的法院应当适时开展历史裁判文书全文识别及录入工作。三中院持续深入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工作,在档案数字化全面完成的基础上,于20167月底启动了历史裁判文书全文识别及录入工作,对铁路中院1982年建院以来所有的未形成过电子文档的历史裁判文书进行了全文识别及录入,已于近日全面完成,成为全市首家实现历史裁判文书全文识别及录入工作的法院,加上2016年度最新产生的电子版裁判文书,形成了完整的电子版裁判文书数据,为历史裁判文书上网和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全文数据库的建立提前做好了准备工作。下一步,将进一步开发相关智能分析软件,尽快利用裁判文书编制同案推送、同案不同判预警等科技手段,为裁判文书编制规范化、标准化探索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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