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关于十二届 市委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24日至6月27日,市委第六巡视组对市三中院党组进行了巡视,并于12月1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以鲜明政治态度坚决落实整改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巡视反馈后,第一时间主持党组专题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市委相关工作要求。牵头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把自身、职责、工作摆进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反馈问题全盘认领、深刻检视,做到真反思、真整改、真担责。

2.全面履职尽责,以过硬担当统筹推进整改落地。切实扛起整改第一责任,牵头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将问题整改作为党组会必议议题,集中整改期间主持召开20次党组会(专题会)研究39项整改议题。将反馈问题项目化梳理,区分立行立改、限期攻坚、长期治理等分类处置。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对贯彻落实上级巡视整改要求、共性问题整改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领办的8项重难点问题亲自过问,对核验销号、外部督查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纪检部门参与调查核实的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推进“三张清单”台账管理,落实“自查申报—专班初审—党组复核—督查核验—备案归档”销号流程,动态优化整改举措。

3.统筹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与成果转化。聚焦人、事、钱、制等关键环节,统筹推进巡视反馈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整改,全力支持纪检部门执纪办案,同步强化干警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举一反三,牵头制定制度机制23项,修订完善11项,落实内控前置审查、经费“二次上会”机制,扎紧制度管控笼子。组织全院开展“坚持过紧日子,反对铺张浪费”警示教育及“正风肃纪年”“廉政教育月”活动,组织排查岗位履职潜在风险,指导编印《廉政风险防范要点手册》,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反复。以整改促审判主业,全力推动法官“双任命”落地,统筹优化专业审判团队、一线办案力量配置,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司法服务、队伍建设实效。

(二)党组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强化政治引领,夯实从严治党根基。始终把强化政治责任贯穿整改全过程,按照“四个融入”的工作要求,一体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坚决做到全部认账、全都上账、全力清账、全面交账。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时机,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检视剖析,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班子统一思想、凝聚整改合力,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我院得到坚决、全面、有效落实。

2.健全组织体系,构建联动整改格局。建立五项闭环工作机制:一是挂图作战机制,反馈问题全部上墙公示、全部逐一建档,动态更新整改进度;二是例会研判机制,召开5次整改专班推进会,逐项研究解决整改堵点难点;三是清账销账机制,严格执行“三张清单”及“五步法”销号流程,验收组核验后报党组分批审议销号;四是定期报告机制,专班每月梳理整改进展,按时上报并接受检查督导;五是动态补位机制,班子成员外出缺位时,由党组书记指定其他院领导临时承接分管整改任务,确保工作连贯性。班子成员均能较好履行“一岗双责”,对牵头整改的问题定期调度和日常跟进共80次。

3.注重成果转化,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我院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按期销号达标,成效初步显现。一是政治引领效能持续强化。党组会与院长办公会职能更加清晰,“第一议题”与中心组学习组织更加严密,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明显增强。二是司法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制发《服务保障上海深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2025年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数量及判赔金额超前两年总和,2个课题中标最高法院2025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4个案例获评“全国破产经典案例”及提名,5个案例入选首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成立知产4支团队、5个专项合议庭,建立9个巡回审判点,案件审理周期有效压缩,核心指标持续优化。三是队伍建设活力有效激发。2次充实快审团队,力量进一步向一线倾斜。当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人、上海审判业务专家9人,并入选上海法院涉外法治人才库13人。2026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我院5名法官“双任命”提案,打通了业务庭人员横向流动和知产“三合一”审判的瓶颈问题。四是制度机制短板有效补齐。制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成立内控小组前道把关,机关纪委与督察室独立履职,规范审判辅助事务外包人员管理及采购流程,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了《严密流程管控,狠抓闭环落实——以“五步法”销号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严把“前后端”,扎紧“钱袋子”——以机制重塑筑牢财经纪律防线》等典型做法。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政治机关意识欠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抓学习贯彻不到位问题

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贯彻执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每季度检查支部会议记录。

关于理论指导实践不够问题。及时传达学习指定内容,做到巡视整改以来对中央重要会议、集体学习均有传达学习、落实举措;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服务保障上海深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召开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组建知产繁案精审团队,设立五个专项合议庭;主动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及司法建议,形成课题成果。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问题

关于内容更新滞后问题。改版公众号,更新9个板块内容,建立“内容发布与菜单更新”联动机制;推送《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3.针对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深入问题

关于“立案难”问题。将符合条件未立案的案件立案完毕,并剖析根源、深刻反思;优化立案流程,先行立案再协查信息;制发《立案庭定期督查督办制度》并严格落实。

关于推动“案结事了”问题。全面排查,制定《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管理的实施办法》,压实退费责任;借助“一张网”系统建立诉讼费应退未退查询流程指引;建立执行终本案件台账,加强已结案件财产查控。

(二)关于落实重大战略举措有差距,核心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针对司法助推科创中心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关于知识产权巡回审判体系建设启动迟缓问题。制定《巡回审判工作方案》,2025年在临港、松江、嘉定、奉贤设立4个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5起案件并形成《2025年巡回审判情况报告》;2026年3月就杨浦法院知产庭提出的上下级法院联动、协同服务区域创新发展需求召开会议;2025年8月、12月,分赴临港、嘉定进行普法宣讲,2026年“知产保护月”期间,结合巡回审判开展专利侵权纠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涉AI作品著作权保护等配套普法宣传。

关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未做到“应快尽快”问题。配足配强力量,加强人才精准培养;制定《快审团队办案工作规则》,实现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全覆盖”;拟制《“繁简分流”标准与配置需求》《集约送达工作手册》,建立案件分流、转案机制,形成要素式审判示范文本及集约处理管辖、保全情况报告。

关于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力度问题。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2025年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数量及判赔金额超过2023年、2024年总和,2026年1-5月支持惩罚性赔偿的判决比例为66.67%;加大知产保护宣传力度,发布《服务保障上海深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5年)》;通过专题研讨、典型案例解读等方式对惩罚性赔偿机制细化完善;依法要求涉诉网络平台方披露后台销售数据;对故意侵权、情节特别严重的,从高确定惩罚性赔偿倍数。

2.针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仍有短板问题

关于多元解纷不够主动问题。建立涉平台知产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调解”多元化解协同治理机制,引导案件至综治中心先行调解;加强府院联动,强化与市知识产权局的协同保护;通过约谈、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督促平台及时整改。

(三)关于改革任务落实不够,数字赋能成效不显著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改革举措落地不充分问题

关于推动“适法统一”力度不强问题。召开基层法院知产案件质量讲评会,在全市条线培训上对改发案件进行质量讲评;发布类案办案工作提示,明确审理思路及裁判标准;每月编发《上海知产法院动态》供基层法院参考;实现知产法院二审改发重审比下降。

关于专业法官会议功能发挥不充分问题。建立台账并提交专法会讨论;组织全体法官学习《关于专业法官会议的规定》;纳入“四类案件”管理,截至2026年5月底,尚未审结的超5000万元案件,均已在“一张网”中标注。

关于对“四类案件”审理的监管不严问题。形成制度机制,每季度下发“四类案件”情况报告,去年四季度起标注数、院庭长监管数持续增加,且提出监管措施的时间均在结案之前,实现全流程监管;已监管案件中,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

关于推动“三院融合”不力问题。加强请示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我院面临的瓶颈和困难,从优化“三院融合”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与市人大监司委、人事任免工委、市高院沟通协调,落实法官职务“双任命”具体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已于今年5月27日第30次会议上任命5名三中院审判员为知产法院审判员;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推动审判力量优化配置;邀请市高院专家及合作院校教授等开展培训,持续推进知产“三合一”审判,深化“三院融合”。

2.针对推动数字法院建设不扎实问题

关于“可建的未建”问题。召开破产管理人协会工作座谈会,及时组织学习市高院《关于加强破产案件管理人账户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管理人账户监管要求;试点开发为法院提供实时查询管理人账户余额、流水进出、大额转账报告等功能的定制服务,为后续实现全面线上监管探索经验;撰写并上报《关于办理破产数字化建设需求和规划建议的报告》,向管协印发《关于加强管理人账户监管的督导提示》,管理人账户使用得到进一步规范。

关于“该用的不用”问题。召开数字化审判转型会,编写《一张网使用实用技巧》,开展4期“场景化、手把手”培训,全院法官均已熟练掌握“一张网”系统数字化辅助审判工具的基础操作;参与市高院主持的“知产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开发项目,并主导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审判辅助模型建设,形成《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要件指引审查点》业务规则。

(四)关于部分领域风险隐患突出,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针对内控管理薄弱问题

关于未按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控体系问题。成立本院内控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截至2026年5月底,召开6次内控会研究议题14项,指导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内控管理职责推进相关工作;召开全院“坚持过紧日子,反对铺张浪费”警示教育大会;制定修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务管理规定》《合同管理实施细则》《采购管理办法》《基建修缮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关于审判业务经费使用问题。查找制度缺失,制发《财务工作手册》,修订《财务管理规定》,汇编《财务事项指南》;建立司法行装预判与沟通机制,优化事前管控流程;组织业务人员开展财经法规、预算管理专题学习。

关于存在合同要素不完整、签订程序倒置问题。全面审查5年来采购、服务合同,对要素缺失部分补充完整;召开合同签订专题工作会议,开展相关培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行运维服务。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缺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有缺项问题

关于履行主体责任问题。修订《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研究2025年度、202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政治生态和意识形态情况。

关于履行“一岗双责”问题。结合党组成员分工、年度重点工作,确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在年终个人述职报告中总结“一岗双责”履行情况。

2.针对机关纪委“三转”变“空转”问题

关于与督察室职能边界不清问题。对标有关规定,重新梳理机关纪委和督察室的职责权限,厘清机关纪委与督察室职能边界,案件检查科更名为纪律检查科,负责机关纪委日常工作。机关纪委坚持每月向驻高院纪检监察组汇报工作情况,每季度向院党组、驻高院纪检监察组汇报监督执纪情况。

关于监督执纪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强化法治意识,完善信访初核工作模板、初核审批模板,规范初核方案审批程序;针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关键节点,建立完备的书面审批手续,切实做到程序合规、手续完备。

关于材料归档问题。所有卷宗材料由机关纪委在编在岗人员完成装订;细化页码编写、目录制作、封面填写等标准。

(六)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偏差问题

关于党组会、院长办公会研究讨论事项混淆问题。完善规章制度,修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规定,区分党组会、院长办公会讨论事项分别组织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归档保存等工作。

关于对大额资金使用上会讨论的规定执行不严问题。制定《党组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对大额资金使用上会讨论的流程予以明确,并严格执行;对2025、2026年大额资金支付事项,院党组按规定召开党组会进行了审议。

2.针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短板明显问题

关于队伍建设缺乏前瞻谋划问题。制定修订《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关于完善机制加快年轻干部培养的实施意见》,开展干部队伍调研;统筹调配干部资源和岗位资源,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多渠道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3.针对干部监督宽松软问题

关于存在“内部消化”现象问题。查明事实、厘清责任,发出督察建议;针对审判程序和法律问题,出具案件质量评查意见;落实信访法治化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

关于出国管理不严格问题。修订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并组织学习;严格因私出国(境)的审批管理,做好事前提醒、事中跟踪及事后核查;加强及时报、销假、交还证照等管理工作。

4.针对基层党建不严实问题

关于对基层党建不够重视问题。组织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指导分管部门组织生活会并提出要求;党组成员已全部完成党课授课任务。

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召开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进行点评,并提要求、教方法;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对“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发展党员、规范支部会议记录等进行辅导;加强监督指导,每季度检查支部会议台账,并通报发现的问题。

(七)关于对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履行有缺项问题的整改

关于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缺位问题。院党组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明确在集中整改期后持续深化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和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问效。

(八)关于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

关于“阅核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庭长实质阅核的工作提示》,规范阅核流程;总结梳理经验做法,2026年1月报送的“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董某涛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上海法院阅核典型案例”;对经阅核结案案件进行常态化梳理,加强统计分析和效果监测。

关于审判工作与“打造国际一流知产法院”差距问题。成立“三味译研社”翻译小组,完成9篇典型案例及6篇新闻稿件的翻译工作,且同步更新至我院英文网站;《上海知识产权案例精选》入选2026年度上海涉外法治工作重点项目;建立“立审执研”全链条贯通的精品涉外案件识别转化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宣传,召开“人工智能大模型司法前沿问题”研讨会。

关于数据出错、技术故障问题。调整平台页面链接,规范界面显示;强化功能测试和数据验证;优化法庭设备布局,集中安装法庭核心控制设备;规范庭审运维保障,制定《技术服务水平提升改进措施》。

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通知》,严格警车派遣审核程序;加强警车驾驶人员审核;机要交换由机要通信专用车辆进行保障。

关于关键岗位风险防范存在漏洞问题。停止外包人员从事关键岗位工作,关闭外包人员登录权限,相关工作由在编干警处理;组织学习外包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并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未对大额资金上会限额作明确规定问题。制定《党组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对大额资金使用上会讨论的流程予以明确,并严格执行;对2025、2026年大额资金支付事项,院党组会按规定进行了审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巡视反馈的56项问题已完成整改55项。提出整改措施200条,已经完成199条。已新建制度23项,修订完善11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院将紧盯剩余任务,强化闭环管理,持续加压发力,狠抓落实落地,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长效常治,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深刻理解、高度重视巡视整改重要性,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巡视整改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审视履职尽责的短板弱项,自觉扛起问题整改的使命责任。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集中整改期后继续常态运行,对已完成整改和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问效。

(二)严格标准要求,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始终把“严”的基调贯穿整改过程,以“清零交账”态度推动整改见底见效。紧盯破产管理人账户监管问题,以及需长期关注的共性问题,严实整改标准、落实时限、台账质量,狠抓落实。深入查找和解决类似问题,把巡视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与教育警示结合起来,从思想上筑牢防线、从组织上强能增效、从制度上堵漏补缺。

(三)强化监督问效,扎实形成整改闭环。建立“整改—验收—回头看”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加强督查,定期召开调度会,机关纪委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整改不打折扣。举一反三,将巡视整改工作深度融入审判执行、司法改革、从严治党、队伍建设工作中,实现以整改促推工作、以工作检验整改的良性循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58951988

    电子邮箱:shszy@hshfy.sh.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年波路88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信封上注明“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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